公司荣获“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称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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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2016年10月25日上午,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郭年中、副局长程俊一行至中天石化公司,向企业颁发【2014-2015年度“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公示证明】。这是我公司继多次被评为安徽省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后获得的更高级别的认可。

       据了解,该项评选是国家工商总局对企业和品牌的经营状态、社会影响力、合同信用管理体系、社会信誉等方面进行的综合测评,是市场对企业充分认可的标志。对于申报“守合同重信用”的企业,国家工商总局会组织各省工商局对其基本信息、企业品牌经营管理水平、企业合同信用管理水平、企业合同履行能力与状况、企业经营效益、企业社会责任和信用、企业社会荣誉度等多个方面、多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估,经过层层严格筛选的企业才能获此殊荣。

       我公司自成立以来,在经营发展中始终坚持以诚信建设为基础,自觉遵守国家和各级政府法律法规,建立健全守合同重信用的机制,把诚信建设贯穿于生产及经营活动的整个过程当中,不断完善合同管理流程和合同管理制度,明确各级岗位的合同管理职责,并通过规范合同审批管理,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。

       对于公司来说,这项荣誉象征着自身的形象和信誉,是重要的无形资产,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而深远的影响。公司成功申报全国守重企业,是对公司诚信履约形象的充分肯定,标志着公司在诚信经营的道路上迈上新的台阶。